更新时间:2022.12.21
孩子自愿发生性行为是否属于强奸要看是否满十四周岁,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算强奸。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的则不算强奸。
一般情况下,女方完全自愿不构成强奸。但是有种例外情况,无论女方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第236条第二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因此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也不论对方
妇女被强奸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侦查,符合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会受到刑事处罚。强奸罪是指犯罪嫌疑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
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认定是自愿还是强迫的关键。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是指通过暴力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所以是否存在暴力、威胁、强迫等行为,对认定是否自愿非常重要。
强奸罪属于公诉罪名,被强奸了可以报警立案,由警方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
(一)男生不构成强奸罪 (二)女生的行为符合诬告陷害罪。女生基于后悔的心理,为了让男生遭受到刑事追究,捏造了遭到强奸罪的事实,向公安机关报警,导致男生被以涉嫌强奸罪为由刑事连、传唤、讯问,女生的行为已经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
女的酒后自愿发生关系醒后告男方强奸不成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案属于公诉案件,不可以私了。强奸罪不属于自诉案件,一旦公安机关介入,双方当事人就已经不具备私了的条件了。不过,犯罪分子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受害人的谅解,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因此,强奸罪是不可以私了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有女的,将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构成强奸罪的情节加重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自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