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有了遗嘱也不一定能继承房产,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民法典》规定放弃遗产继承若是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放弃房产继承需要进行公证。
1、姐妹属于遗产继承中的第二顺序。 2、姐妹有继承权的前提是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 3、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后父母即继父母不一定有继承遗产的权力。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的,同时继子女又没有立有遗嘱、遗赠协议将继父母的继承权利排除在外,那么继父母是有继承继子女遗产的权利的。在法定继承时,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子女
视情况而论: 一、祖父母有遗嘱指定由孙子继承遗产的,孙子可以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二、祖父母的子女先于祖父母死亡的,可以由孙子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三、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孙子不能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孙子符合代位继承条件时,拥有继承权。一般来说,代位继承权通常是指,当被继承人的孩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那么该具有继承权的孩子,也就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获得被代位继承人所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权利。代位继承可以保障死者晚辈直系血亲的
女婿一般情况下没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具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子女是作为继承开始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其有权依法继承其父母的遗产。此处所指的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还包括了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且此处的父母也不仅仅指生父母,还包括养父母以
个人是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的,所以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继承的,如果承包了土地的,土地的承包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儿媳是否有权继承遗产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儿子健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儿子继承的遗产,在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则需要平均分割;如果是丧偶儿媳,并且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是有权分割遗产的。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父母有权继承遗产。孩子过世后没有遗嘱的,那么父母拥有法定继承权,通常都是均分孩子的遗产。孩子过世后有遗嘱的,那么就按照遗嘱来处理。继承开始之后,先让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暂时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