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1
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要件有: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法院的判刑规则: 1、触犯本罪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法院则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处罚: 1、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2、因其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后果的,则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刑的规定是行为人实施该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一个必要构成要件就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会对其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判刑:行为人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军人。
行为人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相关量刑规定应是:构成该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违
以下要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