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依法判决没收个人财产,被处罚者没有个人财产时可能会中止执行,在强制执行中,如被执行人没有财产的可供执行的,被执行人也不会因此而被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
强制执行没有钱不会被拘留。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诉讼的。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服行政强制执行而提起的行政诉讼,在法院的受案范围之内。如果一并符合其他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诉讼阶段和执行阶段的区别具体如下:1、范围不同,可以诉讼的案件范围大于仲裁案件的范围;2、效力不同,仲裁具有契约性、自治性;3、程序不同,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得基础上订立的在纠纷发生时按照协议的约定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依
影响,父母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被对方申请强制执行的话,则会对子女上学产生一定的影响。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消费私立学校。
撤销强制执行后,可以再申请执行。在强制执行被撤销后,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是当事人在申请执行的有效时效期间内,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的申请。
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有: 1、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不可以在行政拘留所执行监视居住措施,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可以复议的。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内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为十五天,最多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拘留后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先拘留符合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侦查阶段,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需要逮捕的,拘留最长不得超过三十七天,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在逮捕后
刑事拘留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
到执行阶段不能申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民事判决不服的,应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上诉,如果逾期未上诉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如果判决已经生效,且已经到了执行阶段,当事人仍然不服判决的,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