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1
公司注销后,职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前提是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如果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并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用人单位所欠的税款、用人单位的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清偿的,则不能偿还的工资部分,就
公司注销员工应到人事部门领取离职清单,按要求找部门领导签核;完成交接工作,归还相关物品(办公设备、门禁卡等);和财务部门确认预支、欠款等;和人事部门核对离职当月的出勤,结算工资;人事部门在员工离职日开具离职证明,在15日内办理社保、档案转移
公司清算注销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结算清楚所拖欠的工资、税费等债务,但如果所有的资产状况已资不抵债,工人的工资是难以再追偿了。 若有证据证明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恶意利用这种责任规则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劳动者也可向其个人进行追责。
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不复存在,所以不能作为诉讼主体。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并按照清偿顺序偿还债务,若是劳动者未领到劳动报酬,则说明公司已经无法偿还。
公司注销后员工工资可以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张。公司应当以公司财产分别支付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公司清算注销前应向社会进行公告,然后依法结算清楚所拖欠的工资、税费等债务,但如果所有的资产状况已资不抵债,工人的工资是难以再追偿了。 若有证据证明公司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恶意利用这种责任规则造成债权人损害的,劳动者也可向其个人进行追责。
公司注销后,如果公司依法进行了清算,并按照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款、公司的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给股东的顺序进行了清偿的,则不能偿还的工资部分,就不再偿还。如果未依法进行清算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企业注销后拖欠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索要: (一)沟通协商解决; (二)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但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因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1.
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也要注销。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材料应当提交原
单位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单位,应自有关单位批准或宣布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位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