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首先要先分清保证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民法典规定,担保人多长时间有责任,要依据担保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抵押物权担保的,主债权有效,担保人就要承担责任。如果是保证担保的,按约定的期限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的,保证责任自主债权履行期满6个月内。
等当借款人把银行贷款还清的时候,担保人就可以向银行提出撤销担保的申请。 如果是发现自己被借款人和其他人共同串通而被骗去做担保人,这种情况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担保。
民间借贷的保证人通过书面保证合同的约定来认定。保证合同可以通过出具担保书的方式订立,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第三人为保证人。
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认定是通过担保合同的约定来认定的。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连带责任保证,否则属于一般保证。
民间借贷不需要担保人,由贷款人决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
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借款到期日为、甲方(借款人签章)、乙方(出借人签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方担保人(签章手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见证人。
民间借贷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证的性质不同,责任承担也不同: 1、一般保证责任,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当借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分为两种。 1、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
民间借贷要取消担保人可以在借款人还清欠款的时候,担保人提出撤销担保的申请,如果担保人是因为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欺诈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作出担保的,则也可以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