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七级工伤残疾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13个月,8级伤残11个月,9级伤残9个月,10级伤残7个月; 2、劳动,劳动合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四级伤残的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残疾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
职工工伤四级伤残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四级的,能够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生活护理费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其他。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员工的工伤待遇需要先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找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有些费用需要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停工留薪期工
十级工伤伤残的待遇有: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十级能享受下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他。
工伤十级享受下列待遇: 1.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还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3.停工留薪期间工资。 4.康复治疗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二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的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
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