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根据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由此可见,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某继承人之所以在分配遗产时能够多分一些,
生活困难的人能多继承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若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分配遗产之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适当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此外,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
有权利分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因此,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有权利分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是否可以分到遗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说明由其来继承遗产的话,那么就是可以分到遗产的。 2、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
继承人以外的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是可以分遗产的。法律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者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让其适当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
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继承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而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视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相应的继承权。
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产生的,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给予照顾,多分遗产。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可以。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产生的,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是可以分配遗产的,遗产的份额一般情形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进行适当的照顾。这是在适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人之间是可以协商分配的,遗产份额一般情形下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进行适当的照顾。这是在适用法定继承的前提下。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不能继承遗产。 但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