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在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定义中,债权人主要是指有权要求对方作为具体行为权利主体的预付款人。指为企业提供待偿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是指
债务人是指需要向特定权利人履行义务的人,债权人是指对特定义务人享有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债务人需要向权利人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二者是相对的。
债务人的权利是: 1、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债权根据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债权是指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务则是必须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民事义务。债权与债务是相对的并且相互的,两者不能单独存在。侵权行为、无因管理或者不当得利等其他法律规定的行为均产生债权。无债权债务关系则是指不存在为或者不为一定行
债权债务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务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征,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
免除债务的意思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务免除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指债权人把自己所有的债务人的债务进行免除,不需要债务人再进行偿还。
债务人的权利如下: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务人的抗辩权是: (一)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无因行为。无论是赠与、和解还是其他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效力。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将免除作为相应的对价。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没有必要有特定的免债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债权转让债权人并没通知债务人的后果是: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者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 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