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一、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三、破产财产分配; 四、清算终结; 五、注销登记。
公司破产清算的财产: 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清算债权范围: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1、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企业所有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破产债权包括普通债权,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
清算财产是指用于清偿企业无担保债务和分配给投资者的财产,包括: (1)宣布清算时企业所拥有的可用于清偿无担保债务和向投资者分配的全部账内和账外财产。 (2)企业清算期间按法律规定追回的财产。 已经作为扣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可以不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如下: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债权人享有的债权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债权; 三、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四、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破产清算债权的清偿顺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破产清算的损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流动性损失; 二、意外损害损失; 三、市场份额损失; 四、经营效率损失。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
破产清算的程序包括对破产财产清算、评估、处理和分配。破产清算指的是宣部公司破产之后,由清算组来接管其公司,并清算其破产财产。清算组是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组织股东和相关机以关及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组成。破产清算的一般程序包括企业自行申请破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