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有可能会拘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
行政拘留并不是强制执行。行政拘留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一种惩戒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违法行为人关押在看守所,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会被拘留: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 四、对执法人员、证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
行政拘留执行是强制执行,不需要自己去。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具体指的是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一般不能多次拘留被执行人。对于同一妨碍执行的行为,只能执行一次。如果诉讼参与人具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行为的,法院就可以视情况罚款、拘留。
强制执行不一定会拘留。但是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执行主要是针对于财产的,因此在实施强制执行时没有要求一定要拘留被执行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
强制执行不一定会拘留,只有恶意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会被拘留。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强制执行主要是针对于财产的,因此在实施强制执行时没有要求一定要拘留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