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案件关于管辖权的规定较复杂,大致来讲就是原则上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案件的情节轻重,可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
(一)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其入境地或者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
指定管辖是指当管辖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立案侦查,如果更适合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准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犯罪行为持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可以由犯罪行为持续、
依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和诉讼理论,一般将管辖划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
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1、办理行政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办理行政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3、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
刑事案件的整体处理流程是: 第一阶段:报案。刑事案件发生后,如果有被害人、第三人报案,一个刑事案件的程序前期就等于是启动了。 第二阶段:公安初查。公安机关受理报案之后,被害人和律师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初查工作,查明关键案件事实之后,确定本案存
派出所对刑事案件的处置流程,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1、派出所接到报案人报案,应当询问、了解案件情况,记录在案; 2、派出所根据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拘捕、逮捕或者取保候审; 3、案件侦查终结移送的检
流程是这样的:总的来说是立案程序,主要包括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对立案材料的
派出所处理刑事案件的流程: 1、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予立案; 2、立案后,进行侦查,侦查后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3、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
刑事案件主要有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开庭审判三个环节。首先由公安机关自行发现或通过群众报案发现刑事案件,确定有犯罪事实后进行侦查,嫌疑人归案终结侦查后,与案件卷宗、证据和证人证言等一起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确定证据充分、案件需要当作犯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