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5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之后可以凭银行承兑汇票和托收凭证在银行处进行兑现。我国《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承兑人应在票据到期日前,承兑电子商业汇票。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现方式如下: 1、需要银行承兑汇票写背书人,然后携带银行承兑汇票和公司公章到公司公户所在银行; 2、用户需要银行填写一个托收凭证,还需要加盖公司章,然后一并交给银行办理即可。 一、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如下: 1、法律
汇票的债务可以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承兑汇票保证人的权利义务是: 1、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代位权,可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2、承兑汇票保证人享有抗辩权; 3、承兑汇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汇票承兑自由原则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照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对汇票进行承兑。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付款人拒绝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当向持票人清偿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利息和有关费用。
1.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请人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贴现申请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间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能够提供相应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税发票。 3.要求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对出票人签发的商业汇票进行承兑是银行基于对出票人资信的认可而给予的信用支持。
汇票承兑的一般原则为,自由承兑原则;完全承兑原则;单纯承兑原则。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 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
汇票承兑的一般原则为,自由承兑原则;完全承兑原则;单纯承兑原则。承兑汇票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示。 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
自由承兑原则,指的是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照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对汇票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 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者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二年;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判刑是: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该罪的,则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承兑汇票过期证明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写清票面要素,包括承兑汇票号码,出票日期、金额,出票人全称、账号,付款行全称、账号,收款人全称、账号、开户行、汇票到期日期; 2、写明汇票到期未承兑的原因,如因为本单位员工的失误等合理原因; 3、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