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03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是为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又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是为本罪的立案标准:第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二,虽未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数额标准,但是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诈骗犯罪的情节,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罚金数额的多少可参考宣告刑期的长短确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及其以下刑罚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诈骗立案最低金额是三千。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关于诈骗数额标准的确定,见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
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一)立案标准 一般诈骗罪与盗窃罪相同,经济诈骗罪如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相关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行为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所骗领的信用卡、伪造的信用卡、已经被作废的信用卡、或者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实施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金额在5千元以上的行为。 2、恶意透支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高利转贷罪指的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符合高利转贷罪的定案标准。如果行为人非法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未达到十万元的,但两年内因高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即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应当以刑事案件处理。如果一次欺诈行为的金额,没有达到三千元的立案标准,但存在多次欺诈的行为,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