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满足下列条件即可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1、主观上是过失; 2、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可细分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了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属于实害犯,只有实际上造成了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后果,才能构成本罪。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处罚规定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刑法对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量刑标准为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实害犯,只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之后果时,才能构成犯罪。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最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 (一)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刑法第334条第1款),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为人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应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