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离婚时,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不能协商,或者未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
期房是可以转让的。在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若此商品房的总价款未付清的,预购人想转让商品房的话必须征得房地产开发商同意之后,才可以办理转让。已经付清全款的,可以自主签订转让合同,书面的形式通知房地产开发商即可。但是能转让的期房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
赠予(与)房产有权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
商品房是危房的维权方式: 首先,如果商品房是危房的,那么开发商构成了根本性的违约。这时候,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完成,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据此来解除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其次,买受人可以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了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1)1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基本身份信息,例如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是公司的,那么就要写明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务,公司的地址,联系方;(2)要写明一审的案号,案由;(3)写明具体的诉讼请
在发生抵押房屋连环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各方往往不能够自行协商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守约方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此类合同纠纷。守约方可以先看房屋买卖合同之中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之中明确约定了这种情形下如何承担
一方在结婚之前全款买房,那么房屋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如果要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加上配偶的名字,那么视为一方自愿对另外一方的赠予,房屋就成为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结婚之后把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一旦法
待证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起诉状首先是标题。标题就是民事起诉状;其次就是要写当事人的情况,也就是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例如原被告是个人的,那么就要列出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之后就是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部分一定要简单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状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例如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年龄等信息;二,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三,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中最重要的就是上诉的请求和理由部分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风险责任的承担是以交付为标准的,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前,风险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交付给买受人之后,风险是由买受人承担的。承担风险的意思是房屋因为不可抗力比如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原因毁损灭失后由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系其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割,根据意思自治原则,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婚内买房想要不成为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建议与另外一方进行协商,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将该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与另外一方无关。双方的约定是
出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但是卖房人死亡的话,这时候买房人仍然可以选择与买房人的继承人进行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双方之间存在的纠纷。如果双方事先订立了仲裁协议的话,买房人仍然可以与卖房人的继承人,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