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行使探视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为法院不能将儿童作为强制执行的对象。对于拒绝配合权利人行使探视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进行配合,比如将监护人送到指定地点,让另一方进行探视。如果监护人拒绝配合,法院不能将孩子送到某地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判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遵循以下流程: 1、当事人以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 2、法院接到申请后,认定无误的可以开始执行; 3、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发现被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追加相应的责任人为被执行人: 一、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了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法人或组织为被执行人。 二、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撤销、注销、歇业的,变更和追加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又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行政机关申请前应催告当事人自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申请法院(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法院接到申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可以不予执行的情形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对于其他较轻危害的违法行为或受他人胁迫的违法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的,应当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为劳动仲裁属于其他类型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
1、房屋行政强制搬迁申请;2、审查;3、组织听证;4、报请批准;5、证据保全;6、实施。房屋搬迁管理本部门需要把作出的裁决送达当事人,当期限届满仍未搬迁的、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有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由的可以提出申请,上报同级人
法律对于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有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执行后,法院将执行工作交由执行员执行,执行员根据判决、裁决的内容,选择强制执行的手段,在采取强制措施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之后可以立即
法院强制搬迁执行程序如下: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
执行程序: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 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 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
被执行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院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被执行公司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