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惩罚性赔偿也称惩戒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是一种集补偿、惩罚、遏制等功能于一身的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的主要目的不在于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害,而在于惩罚有主观故意的侵权行为,并遏制这种侵权行为的发生。
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条件包括: 1、侵权人具有主观故意,即明知是产品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 2、要有损害的事实,这种损害的事实不是一般的损害事实,而是造成了严重损害的事实,即造成他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财产性的损害不能使用惩罚性赔偿;
民法上的赔偿以填补损害为原则,使受害人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因此,对于超出损害部分的请求数额是不予支持的。 但是,对于某些情形,法律规定了加重的惩罚性赔偿,对侵权人进行惩罚。 在《侵权责任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前,我国惩罚性赔偿主要存在于消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有惩罚性赔偿。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是指如果行为人同第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或者如果行为人同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当第三人对他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当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处罚性赔偿的规定如下: 1、产品责任处罚性赔偿:知道产品有缺陷仍在生产、销售,或者未按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应的处罚性赔偿; 2、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害的处罚性赔偿:
消费者保护法中惩罚性赔偿指的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惩罚性赔偿是指损害赔偿中,超过被侵权人或者合同的守约一方遭受的实际损失范围的额外赔偿,即在赔偿了实际损失之后,再加罚一定数额或者一定倍数的赔偿金。通过对侵害人的威吓作用,对侵害人自身以及社会一般人产生预防作用,降低类似侵害他人权益的不法行为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惩罚性赔偿是加重赔偿的一种原则,目的是在针对被告过去故意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被告进行处罚以防止将来重犯,同时也达到惩戒他人的目的;如果
惩罚性赔偿又称示范性赔偿或报复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 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
惩罚性赔偿是相对于补偿性赔偿而言,就侵权责任中的赔偿责任来说,目前我国法院多采用补偿性赔偿责任来确定侵权行为的赔偿范围,即以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所受实际损失为标准,损失额多少,赔偿额多少。
惩罚性赔偿的条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并非所有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1、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是故意的,即知道有缺陷的产品仍在生产或者销售; 2、造
专利侵权目前并没有适用惩罚性赔偿。中国现行损害赔偿主要以补偿损失为原则,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外,其他法律尚未规定惩罚性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