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
传播性病罪需要符合以下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
传播性病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
我国刑法对传播性病罪的认定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传播性病罪:第一、行为人是否患有严重的性病;第二、在客观上,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第三、在主观上,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第四、行为人是否自愿实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罪的量刑标准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传播性病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
传播性病罪的认定为: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传播性病罪立案标准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3、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继续卖淫、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