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设立子公司的。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立的程序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以后成立。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 (一)、股份公司投资设立子公司在数量上没有限制。 (二)、子公司是有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资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成立的程序按公司成立的程序进行,通过查名,开户,验资,注册以后成立。 (三)、准备成立和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权转让根据股票的形式而有所不同,记名股票可以以背书或相关法律规定其他方式转让,不记名股票交付即是转让。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资合性公司。
股东一定情形下能让公司收购股份。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除非有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或者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出现。
一般情况下,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收购或退还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制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依法转让,转让应当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一般事项需要经过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是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法律,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
新公司法对股东股份转让的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