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
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进行确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或者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
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
应当分为两种情形,前者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的,前者承担100%的赔偿责任,后者也承担100%。负主要责任的,前者承担70%,后者承担70%到80%。同等责任的,前者承担5
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建筑物或者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的分配: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 (2)特殊规则。即举证责任倒置。 (3)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责任。
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承担如下: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
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