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
临时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
聘书和劳动合同不一样。聘书是希望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方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
聘用意向书和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点区别:1、用途不同,劳动合同:是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聘用协议书用于以招聘或聘请在职和非在职劳动者中有特定技术业务专长者为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为目的的一种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
聘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适用主体不同: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2、特点不同:聘用合同具有特定性、法定性
聘用制和合同制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 (3)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聘用合同原则上可以代替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实际上的聘用合同本来就属于劳动合同,两者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都应该符合劳动法。一般而言,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但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