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房管局不属于国土资源局,其与建设局合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管局职能全部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将原建设局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时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国土资源局是政府的组成部门,其权利和责任是不可分的。 (一)其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二)承担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
国土资源局管理范围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极地、深海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国土局有权强拆土地上的违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如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可并处罚款。
国土资源局是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范围是有限的,例如,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国家安全机关都是有自己的强制执行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国土局有权强拆土地。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国土局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国土局有权强拆。法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