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在我国关于公司名称的相关登记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2、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3、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的限制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 2、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增资手续按照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变更来办理,填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按上面要求提交材料。新增注册资本不审核和登记实收到位情况,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或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
企业进行名称登记,可以防止他人使用其名称进行不正当竞争,其商业信誉,侵害其商业利益。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该企业即享有使用权,并产生两种法律效力。 1.排他效力。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具有排斥他人以同
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
答:违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 (三)擅自转让或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即隐名股东可以与名义出资人签订代持股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除非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出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隐名股东想要得到公司的承认需征得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除此之外,名义股东与实际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有以下限制性规定: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
企业取名的要求: 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如果确实有特殊需要的,须经过核准之后,企业才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名称要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要冠以企业所在地的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的名称中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