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公安机关逮捕需要检察院批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必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则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
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只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具备逮捕的法定条件,不必采取逮捕羁押措施,丝毫不意味、更不等于不起诉,甚至也不等于法院不会判实刑。不实施逮捕往往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于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犯罪事实还未查清需要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并且检察院在不批捕时,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会将补充侦查的决定与不批捕的决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公安机关不能继续侦查。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还会继续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批准逮捕作出的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后应当立即执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
检察院批捕是由批捕科进行的,批捕科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弋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按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