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
行政强制执行直接起诉期限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吊销许可证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而吊销许可证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惩戒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执行有些是由人民法院裁决并执行,有些是由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行政机关执行。由行政机关执行的有: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行政机关依法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
是。《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国土资源局一般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一般只有公安机关,税务机关,海关等行政机关才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而其他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裁定书如果已经生效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行政裁定书的行为,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
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时效,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则无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
当事人一般不能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