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行政诉讼撤诉后,一般是不能根据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起诉的。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销的决定经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
行政诉讼可以撤诉。但是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若是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也可以申请撤诉。
被告虚假诉讼原告还能再起诉,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法院通知当事人提交原始证据或者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原始证据,或者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认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
可以。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后,多长时间可以重新起诉有两种情况: 1、一般情况下,原告申请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要受理案件; 2、如果是诉讼离婚案件,撤诉后,在6个月内以同样的理由起诉,法院不予受理。 民事起诉原告必须
提起行政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准许撤诉后,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如果原告是因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可以再起诉,但要解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后又撤诉的,还能继续起诉,但是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等。
行政诉讼撤诉后如果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可以再起诉,如果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行政诉讼中原告的撤诉: 一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未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 二是原告在行政机关撤销、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申请撤诉。
撤诉后可以再起诉,原告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但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若为普通程序审理,法院将退回其缴纳诉讼费的一半;若为简易程序审理,缴纳诉讼费时已减半收取,故法院将不予退回其缴纳的诉讼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