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立案,但有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七项、第八项规定情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我国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撤诉后,就算当事人有新的证据也不能再提起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是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就不能再起诉了。如果案情有新证据或新的事实且又没有过起诉的期限,这种情况下原告撤诉后能再起诉。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
行政诉讼撤诉后还可以再起诉,但是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起诉,并且要符合以下起诉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
行政诉讼撤诉后能再起诉,但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且要符合下列条件:原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在受诉法院的受案范围和管辖范围之内。
行政诉讼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原告或者上诉人没有及时缴纳案件受理费,也没有提出相应申请;第二种是原告或者上诉人在法院传唤之后缺乏正当理由不到庭,又或者是中途无故退庭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一种可以重新再提起诉讼或者直接提
原告在行政诉讼中能撤诉,但是应当在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提出申请并且经过人民法院准许。若是被告改变其所作的行政行为,原告同意的也可以申请撤诉。
行政诉讼中,一般情况下,原告撤诉后又以同一理由再起诉的,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法院不会受理。但如果撤诉不是出于原告的真实意愿,那么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将原裁定撤销后才能对原诉重审。
撤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能再起诉。但是当事人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起诉,且必须在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一般有六个月。
行政诉讼撤诉后不可以再次起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
不能以相同的诉讼请求提起诉讼。在行政诉讼中,对于撤回起诉后重新起诉会采取比较严格的标准。第一,重新起诉时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且仍在法定期限内,允许重新起诉。第二,因当事人未按照规定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按照自动撤诉处理之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再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离婚案件除外,离婚案件在撤诉的六个月之内,没有新的理由和情况,法院是不会受理撤诉的,但是任何民事诉讼撤诉都要考虑清楚,因为都要考虑一定的法律后果。 撤诉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
被告虚假诉讼原告还能再起诉,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法院通知当事人提交原始证据或者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原始证据,或者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认定当事人主张的事实证据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