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1、公司法人的清算活动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才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此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公司法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1、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未经清算而直接向法院申请破产。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法院申请
破产抵销权有下列限制: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或者次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不得抵销。
是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一般需要规定期限,如果合同内没有明确期限的,可以按照最长期限约定,当然在双方协议的基础上也可以提前终止。一般是有效合同要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
已经破产清算的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还是存在的。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结束以后,公司已经注销了以后,公司一般是不能存续的,因为这个公司已经宣告了破产,并且已经注销了,同时法人的责任、义务和资格,以及在公司内的某些权利也随即终止。存续的公司一般都是
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
对于案件移交检察院再退回公安部门的情况,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律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适用法律、申请主体、清算前提、根本目的、清算组织、执行保全措施不同。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不可抗力等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继承遗产没有时间的限制。继承一般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才可以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继承遗产的人通常需要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才可以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遗产需要是被继承人生前合法的个人所有的财产。目前我国最常用的方法是:
清算是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当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就不用经过清算程序,而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都必须要经过清算程序。无论怎样都需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把公司的财产和债务债权关系清理结束,才算完成了破产清算的前置程序。
破产清算不能清算备案的房子。因为清算组清理的公司财产,仅限于公司合法所有的财产。而经过房管局备案的房产,已经变更登记至买房者名下,不属于公司所有。
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更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