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没有户口本无法办理结婚证。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无户口本结婚证流程如下: 1、可以拿本人身份证前往你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结婚证时女方没有户口本的,女方可以持身份证前往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由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和户口簿。没有户口本的,可以通过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代替。 2、当事人无
没有户口本原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本人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不全,是不予办理的。
办结婚证需要女方户口本。结婚需要的证件有:当事人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港澳台居民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不能,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需要,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三张大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没有户口簿,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加注用于办理结婚证,加盖派出所户籍章,一样作为当事人户口簿使用,有效期是1个月。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
女方父母不给户口本的,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