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由于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是责任主体,因此设计、施工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参加验收。
验收工程质量的规范是: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完整;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感观质量符合要求等。
分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报监理部,专业工程师根据所含检验批验收单核定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竣工验收由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
(一)检验批: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抽样检验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的进场具有相关合格证、检验报告等,复验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二)分项工程: 1、分项工程所包含的检验批验收要全部合格; 2、所包含的检验批资料完整,检测符合相关规范要
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即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被组织进行工程验收的人员有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方可交付
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
一、工程质量的验收流程具体如下: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验收组组长; 2、
验收已竣工工程的质量需要提交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工程质量验收可分为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检验批验收四个层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规定内容: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二、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