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如果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立即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行政机关无执行权,则在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当事人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执行。
行政处罚要在九十日内作出,该期限从行政机关立案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符合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的,行政机关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行政处罚一般要在九十日内作决定,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依法能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也能当场作出;并且最长不能超过二年的追究时效;情况特殊的,则延长至五年。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除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的以外,行政处罚的罚款应该在十五日内交。被处罚人应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罚款。
违法行为如果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受到行政处罚;但是违法行为如果涉及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受到行政处罚。
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决定书规定的时间)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没
若行政机关决定对当事人处以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应在九十日内作出;但如果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依法应对行为人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则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决定书交给违法行为人。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一般应当在九十日内对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案件较为简单、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对当事人除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者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当场作出处罚。
行政处罚原则上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内作出有效。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在二年内作出有效。如果超过二年,行政机关未发现违法行为,也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不能再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五年后不能再予以行政处罚。
如果行政机关是依法当场收缴罚款的,则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当当场缴纳;如果行政机关不是当场收缴的,则该罚款应在十五日内缴纳,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