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3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医疗如何赔偿的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双方都是机动车的,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的,应该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一般主要责任承担70%,次要责任承担30%,具体赔偿比例和赔偿方案需要双方协商。
对方负全责要赔偿以下损失: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财产损失。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
两车交通事故同等责任的,投保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负同等责任的当事人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别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两方的全部损失,各承担一半; 1,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赔偿义务主体只需就超过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现行交强险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千元)的部分,承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双方责任各半的赔偿事项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因为双方在交通事故中都是责任各半,属于同责。在交强险的限额赔款中,双方的车辆损失和人员伤害的损失,将会不按比例进行先行赔偿。在双方余下不足部分再按照同责,各自再按照百分之五
交通事故受伤不能上班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方不能因为此事向对方索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交通事故一半一半责任的赔偿如下: 1、如果事故参与各方均为机动车辆,事故的财产损失和人伤费用在交强险的分项责任限额内赔偿以后,剩余的不足部分相加,各自承担50%;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则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同等责任下,如果有机动车,先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的部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的按照机动车60%,非机动车、行人40%的比例承担,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互相赔付。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有2种索赔方法。分别是:1、协商。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处理;2、起诉。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赔偿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双方事故责任确定。承担次要责任的,一般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对方承担百分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的赔偿为: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