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存在过错的需要负责。施工方不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的、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约定的建筑材料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有缺陷的、发包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的、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质量责任一般由发包方承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的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
产品质量问题有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建筑物的楼体不稳定。主要表现为沉降期过后、沉降量仍然不够、不均匀沉降导致建筑物体倾斜,或由于结构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体系不够,导致建筑物局部或全部倒塌。屋顶或者是墙壁渗漏。墙体内部砌块与层间连接不好,在压力和温差的作用下形成空心,导致墙体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则由施工方负责,这种情况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此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项目工程质量问题如果是施工人造成的,那么由施工人负责。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有: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涉及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多个环节,通常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检验项或检验点方面的问题。
工程质量问题处罚标准是: 1、行政责任: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降低责任单位资质等级或吊销责任单位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刑事责任: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则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造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是指房屋的主要构件相互连接、作用的平面或空间构成体,必须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强度、韧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承受建筑物本身的各种载荷。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出现结构性迸裂、倾斜、坍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
承包方责任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