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中不符合规定要求检验项或检验点方面的问题,包括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工程质量通病问题、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涉及到设计、施工、建设、使用、监督、监理、管理多个环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
产品质量问题,责任划分如下: 1、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依据有: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审批,应重新进行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同时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举投诉、向责任者要求违约损害赔偿。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那些投入市场使用后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带来的问题。工程质量问题一般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
有下列解决方法: 1.协商。协商是质量投诉纠纷的最有效同时也是最经济的解决方式,协商由当事人双方直面进行,双方当事人应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 2.投诉。经协商无果的质量纠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可提出
因施工方原因造成项目工程质量问题,施工方要负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果因此逾期交付的,施工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成因分析方法:分析究竟是哪种原因所引起,必须对质量问题的特征表现,以及其在施工中和使用中所处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进行具体分析;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确定: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正确确定处理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 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损失的,承担连
工程质量责任认定的情形有: 1、建筑工程施工方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 2、建筑施工方未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