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国家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关系和反不正当竞争体制关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最显著的特征,是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即调整发生在市场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
1实施混淆行为 2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当的有奖销售行为 6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7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从事营利商品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以及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正当竞争一般是指经营者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不正当竞争有以下几种: 1、混淆行为,其他混淆行为足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与他人有特定联系; 2、经营者不得以财产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寻求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3、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下: 1、误导性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等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 2、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行为人非法窃取商业秘密、非法泄露或者披露商业秘密、非常使用商业秘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 (1)假冒或仿冒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商业诽谤行为; (7)公用事业和独占经营者的限
仿冒知名商不正当竞争的构成要件: 1、商品本身必须知名; 2、名称、包装、装潢必须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对他人的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作相同的使用或者近似的使用,致使与他人的知名商品发生混淆。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主要是经营者。根据国家经济法的具体规定来分析,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主要是市场经济环境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