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刑事案件侦查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
刑事案件可以撤诉。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撤诉。在刑事案件当中,若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实际上并没有嫌疑,或者根本没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则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撤诉。在自诉案件当中,自诉人也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选择是否撤诉。 刑事案件撤诉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案合法,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刑诉审查起诉期间可以将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是可以撤回起诉的,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出现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如传唤对侦查(组织卖淫罪)的期限没有限制;拘留时间,可以延长1个月,不得超过2个月,因为不是所有的案件都是侦破的;取保候审时间,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
可以撤销。刑事案件立案撤销是指的侦查机关对于所立的刑事案件,经过侦查,发现对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撤销所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撤销刑事案件,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遇到以下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
刑事案件撤销案件规定,具体如下: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已经侦查的案件,因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依法予以撤销,终止诉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情况是:1、情节显著
刑事案件撤案需要的条件:审查后发现不存在犯罪事实的;发现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没有充分证据的;其他法律法规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原告不起诉或者不再追究的;缺乏罪犯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没有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述,或者由法院裁定驳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