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如果公司不去做工伤认定,职工一方可以自行申请。一般来说,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所在单位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单位不申请的,员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内申请。
公司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企业不配合,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
劳动者通过社保部门已经出具了工伤认定书,但是用人单位不认同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劳动者可以通过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诉讼请求,要求用人单位尽快履行相关义务。
在申请的时候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话,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工伤认定公司不配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单位不配合提出工伤认定,如果其申请时限已经经过,劳动者本人、直系亲属或者工会可以在一年的时限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递交所需的申请材料。
单位不配合进行工伤认定的,职工一方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自行申请,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医疗诊断书等材料。
在申请的时候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诊断证明等材料。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单位不配合赔偿的,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投诉不成,职工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公司不想申请工伤认定,可以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