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劳动仲裁调解书的效力: 1、劳动仲裁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2、劳动仲裁调解书在送达之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的; 3、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
由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调解书是仲裁程序的终局生效文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生效。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可以凭生效的劳动仲裁调解书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当事人在签收之前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调解书在程序上的法律后果。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这是调解书在实体上的法律后果。 (3)当事人不得再行申请仲裁或起诉。调解书的生效表明
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申请撤诉的,应当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并且必须要法院发出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是希望申请再审而提起撤诉,万万不可!二审和再审都是对原判决裁定进行审查,而再审的发起必须要有法定情形
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5日内送达给申请人并且说明理由,如果申请人对裁定不服,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破产申请中止审理的条件是: 1、主张次债务人代替债务人直接向其偿还债务的; 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
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效力如下: 1、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理由、就同一事实重新申请仲裁。我国经济合同仲裁条例规定,我国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即生效后的裁决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最后决定,不得再争议; 2、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后,已是期
破产清算是可以中止的。《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破产概念专指破产清算制度,即对债务人宣告破产、清算还债的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
法拍房裁定书未下,不可以中止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于决定再审,裁定中止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
劳动仲裁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有下述三款内容就可以。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