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遗产分割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
首先,夫妻双方对于婚前及婚后财产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的,这类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对于双方共同还按揭贷款的部分以及按揭款部分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参加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破产财产处置的原则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原则。 2.按法定顺序清偿原则。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原则。 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的原则。 5.一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房屋分割的原则是应当协商处理。若是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双方也可以约定直接给子女。
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婚前财产始终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在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财产可以双方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那婚姻双方的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投资收益等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后是可以再重新分割的,如果是协议离婚,一方对对财产分割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重新分割,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原则是: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具体如下: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要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协商不成时,法院要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判决; 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补偿,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财产不足支付的,从个人财产中补足;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遗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遗产分割必须贯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2、份额均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体现养老育幼的原则。 5、适当照顾的原则。
夫妻财产的分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