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工伤不能要求赔偿赡养费。在工伤的赔偿项目中并不包括赡养费,如果是医疗费,工伤期间的工资或者是伤残津贴,这些都是可以要求的。但是如果员工有抚养的人,可以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工伤家属的护理费可按照不同的护理等级来算,如果工伤职工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是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部分不能自理的,则分别按40%或者30%的标准来计算。
根据本人的月工资和赔偿标准计算: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工伤伤残鉴定8级的赔偿金: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社保支付80%左右,单位支付20%);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0元/天×70%(社保支付);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
工伤认定申请书应当写明: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职业及联系电话等;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相关信息,包括其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3、申请事实与理由,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受害经过、受伤害部位和诊断时间、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
工伤鉴定十级伤残赔偿依据具体情况而定。赔偿包括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职工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六级工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
工伤鉴定后伤情加重赔偿按照相应的标准赔偿,可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如果医院可以确定病情加重是因工伤引起的,还可以申请因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确认成功就可以按工伤对待。
工伤认定申请表要写内容如下: 1、申请人; 2、受伤害职工; 3、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4、申请人地址; 5、邮政编码; 6、联系人; 7、联系电话; 8、填表日期; 9、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申请人是用人单位或者工会组织的,并在名称上加盖公章。登记号由接受工伤认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填写。伤害情况一栏应写明事故经过、地点、当事人的工作、原因、受伤部位和程度。最后诊断结果栏填写首诊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