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无效婚姻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
无效婚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被确认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份额进行分割,没有约定的,双方又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可按照如下方式办理:原则上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
婚姻无效时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判决。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关于婚姻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没有约定的,一般应当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割;没有协议或者是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夫妻之间对与共同拥有的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是不用进行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的财产的分割,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的,则可制作调解书结案,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处理财产的分割。而如果双方调解不成的,则双方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法院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被宣布无效的婚姻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是不能成为夫妻的,因为有效的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才能认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婚姻无效的,男女双方的财产只能算是共有财产。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分割的,协商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