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6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保证金。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没收保证金;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不构成犯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
取保候审不批准的处理:可以改变的条件改后再申请,如果还是不批准的就只能继续原来的强制措施。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只有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罪行较轻的人,才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最终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折抵是指受刑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侦查期间能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不会因为补充侦查而停滞,补充侦查也不会因为取保候审而不再侦查;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除非在侦查期间发现足以影响申请取保候审条件的新情况或者是新罪,就会对是否可以取保候审的结果产生影响,但
取保候审结束的处理方式有: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罚,取保候审作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注意: 1、没有经过有关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可离开所居住的市或县; 2、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常住地址、公司单位地址或者公司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24小时之内报备给执行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