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在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入职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般新公司要求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
劳动关系解除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4、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 5、劳动合同终止导致劳动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单位依法开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双方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是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主张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正常上班或者无法从事单位重新调整的岗位进行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具体的标准是各个省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按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
解除劳动关系后的补偿标准如下:如果符合法定的补偿情形,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