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只有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畴,即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他类型的房屋买卖纠纷,应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管辖法院。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认定为: 1、约定了管辖且有效的情形下,以合同约定为准。 2、没有约定,则管辖法院为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但是,如果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区分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方式是: 1、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 2、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分别有:当事人约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没有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
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没有管辖条款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理应适用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在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因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只
一般来说,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而运输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运输的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但是买卖双方依法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依照其约定来确定管辖地。
原告: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被告人:周某、王某,其他同上。诉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请求权:如何请求判决是对被告的具体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直接陈述事实、索赔理由和法律依据。注:应引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被告所在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