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可以,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但是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民不出资是不能成为股东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使用货币出资; 2、使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 3、不能使用法定的、不能出资的财产出资。
一般情况下,成为公司的股东是需要出资的,只不过出资方式有可能不同,有用货币出资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自己不出资成为股东仅存在特别情
一般情况下,成为公司的股东是需要出资的,只不过出资方式有可能不同,有用货币出资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自己不出资成为股东仅存在特别情
1、没有出资的股东,若是已经认缴,没有到实缴的期限,且股东已经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并且已经拥有出资证明书的,享有股东权利。股东享有分红权、之情权等。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
一般情况下,成为公司的股东是需要出资的,只不过出资方式有可能不同,有用货币出资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自己不出资成为股东仅存在特别情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股东虚假出资的话,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请求虚假出资的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足额地补缴相应的出资。具体来说,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8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设立的时候,每个股东只需要认缴相应的出资额部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股东就不需要按照章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