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规定在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
遗产继承权的顺序具体俠:如果订立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受赠人继承;没有协议的,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既没有协议,也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丧葬金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丧葬费是指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
《继承法》已经失效,《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分配比例是: 1、遗嘱继承分配比例原则上按照遗嘱指定的比例确认,没有指定的,由全体遗嘱继承人均等分配; 2、法定继承分配比例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继承遗产范围是指被继承人的合法个人财产,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定继承人遗产分配份额由各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方法:一般情况下,法定继承人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的顺序,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均等分割遗产,另有约定的除外。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全部均等分割遗产,另有约定的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平等继承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顺序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订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遗嘱处分了全部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
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指的是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