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子公司能给母公司开票。子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母公司的控制和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如果有业务往来,需要开具发票,两家公司都要纳税。总公司和分公司是不同的。承包商仍以分公司名称对外经营的,分公司的
可以开,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子公司既然已经发生了销售行为,就应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子公司可以确认收入,母公司可以抵扣进项,是最完整的业务。
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独立的两个法人组织,在业务往来中需要开票的可以依法开具发票,如实缴纳税款。 总公司和分公司就不同,如果承包单位仍使用分公司的名称对外经营,则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所得由总公司统一汇总缴纳企业
按照规定来说,这肯定是违规的,相当于实际上是母公司买的,但是由子公司发票,最后入账也入到子公司,相当于入账与实际不符 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情况还是可能发生的,这样的话,子公司只能入账的时候完全不考虑母公
分公司可以给总公司开发票。但是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相关的法律规定,分公司在进行了税务登记后,可以向税务局申领发票。
子公司可以给母公司开票。子公司和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如果有业务往来就需要开发票。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并拥有独立而完整的公司管理组织体系。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子公司可以购买母公司的股权。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即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
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总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一般来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股东,但是二者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公司可以领取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