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合同不完全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本旨的情形。合同的不完全履行须具备以下条件: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行为、债务人的履行不完全合乎债的内容、行为可归责于债务人。
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为对于金钱债务,其有能力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摘债务,其债务在法律或者事实上可以继续履行、标的可以强制履行或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请求其履行。
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又称为“不完全给付”、“不良给付”、“积极侵害债权”等,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债务,但其履行不完全符合债务的本旨甚至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
合同实际履行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作为合同实际履行人需要承担的义务在合同上有约定,倘若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法律作合理推定,如果到时候不能够履行的话,需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
合同继续履行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履约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具体来说,合同履
合同履行期限变更的条件是: 1、合同履行变更发生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履行终止以前; 2、合同履行变更非当事人所能预见; 3、合同履行变更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具有合同履行变更的客观事实; 5、因合同履行变更而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合同未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双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的条款实际执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实际履行人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实际享受权利、履行义务的人。合同的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
合同履行完毕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按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中止的情形。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
合同向第三人履行的意思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合同的第三人亦称受益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其结构是基本合同加第三人约款。
合同无效继续履行的处理方式是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审理或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变更或解除。法律规定,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