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3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出台的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放高利贷利息犯法。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
借款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有很多,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多次出台通知、批复等文件。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2、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 4、主观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4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目前法律中无具体规定高利转贷罪的追诉时效期限。 1、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2、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当公司有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规定的事由之一的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违规放贷罪的规定,如果是指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关于高利贷的规定是这样的: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
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贷仅是利息的约定违反了法律规定,但不构成犯罪。放高利贷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对于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利息,借款人是不需要支付的,并不受法律保护。 依照相关规定,我们一般认为利息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就属于高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新司法解释修改了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